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学院及基层教学组织教学质量保障水平,在前期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基础上,现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拟对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成员
由校教学督导委员会、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二、时间安排
2024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导内容
(一)2023年10月-2024年6月《教学督导工作函》整改情况;
(二)2023-2024学年学生教学信息员日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三)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质量管理工作专项督导问题反馈整改情况。
四、督导方式
(一)学院自查
根据督导内容及要求,各教学单位9月10日前完成全面自查、总结,同时分学期对相关工作材料进行分类归档。
(二)专项督导
1.听取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或分管教学院领导汇报教学质量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本部门质控工作开展情况。(可参考汇报提纲模板)
2.查阅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汇报及备查材料,各学院教学管理科负责对接具体督导工作安排。
(二)各督导组在听取部门负责人汇报的基础上,对照督导内容认真开展督导与台账查阅,适情况开展座谈。工作结束各督导组对督导内容形成书面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义花,电话:13698726989
邢利威,电话:18082713494
附:教学质量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提纲(模板)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